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有关 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7057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1466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有关 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5-03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厅直各单位:
省政府12月8日召开了全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,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,省委常委、常务副省长梁桂出席会议,并作了重要讲话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梁桂副省长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省厅关于交通运输行业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思想认识,严格落实工作责任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以对学生负责、对家长负责、对国家民族未来负责的政治觉悟,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认真履行《陕西省实施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〉办法》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工作职责,把校车运营监管、道路养护管理作为维护校园安全重要任务,强化组织领导,落实人员责任,确保职责履行到位,工作措施有力。
二、强化安全投入,努力打造平安公路。要大力实施公路危桥病隧整治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,重点加强校车通行的急弯、陡坡、视距不良、事故多发等路段的整治力度,完善公路标志标线以及安全防护设施。对校车通行的农村公路,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摸底排查,对校车通行的漫水路、漫水桥、易积水、易塌方等安全隐患逐一排查,造册登记,及时整改,做到隐患整改责任、措施、资金、时限和应急预案“五落实”,保障群众走平安路、过平安桥。
三、强化市场监管,维护校车运营安全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树立“一盘棋”的思想,配合公安、交警、教育、安监等部门,组织开展打击“黑校车”专项整治,对非法从事接送学生的“黑客车”、“黑面包”、“黑出租”进行严厉打击,对查实的违法营运行为,一律实施上限处罚,通过声势浩大的整治,对“黑校车”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。要坚持疏堵结合,结合学生出行需求,科学调整运力,引导运输企业灵活采取多种经营方式,满足学生出行需求。要加强督促引导,广泛宣传乘坐“黑校车”的危害,提高家长和学生安全意识,建立完善非法营运举报奖励机制,引导群众监督举报“黑校车”,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,有效打击非法营运行为,为学生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。
四、强化责任落实,积极创建平安车站。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,加强对学校周边、校车途经的汽车客运站管理,坚持标本兼治、综合治理,严格落实“三关一监督”、“三不进站、八不出站”等安全管理规定,把好客运站安全管理源头关。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应急体系,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,提高现场处置能力,努力建立秩序良好、设施完善、安全稳定、群众满意的客运站,增强学生出行的安全感。
五、强化关键环节,抓好渡口渡船安全管理。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强化重点水域安全监管,在学生上下学途经的重点水域、河段设置安全警示标牌。要加强渡口和渡船安全监管,极推进渡口建设改造,完善安全应急设施,严防船舶超载、冒雾航行;要加强船舶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,严禁违章操作,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;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,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,确保渡船适航、船员适任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12月19日